陸軍步兵旅李姓上尉作戰訓練官,將「情報整備簡報」等機密級資料加密上傳至交換區後,卻疏忽未傳輸相對等級保密裝備,遭人下載並破解密碼,經軍方懲處記大過,他不服打官司救濟,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據了解,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陸軍第101旅李姓上尉作戰訓練官,將「情報整備簡報」等2件機密級資料加密上傳至交換區後,未妥善採取對應等級保密裝備傳輸,遭他人下載並破解密碼,因而被記1大過,考績列為丙上。
李男不服指出,他縱使有違反保密規定的違失,然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意旨,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參考連續任職期間的年度獎懲記載綜合評定,其於2024年度累計獲嘉獎1次、記功3次及大功1次不等獎勵,單位卻未予斟酌,僅以單一懲罰即確認考績丙上,顯有裁量怠惰的瑕疵。
高高行指出,軍方召開評議過程、組成人員,及依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等規定,予以記大過,並無不妥,判決李男敗訴,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