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區大夫第自辦重劃區居民自救會會長曾世源因不滿土地重劃分配問題,竟於今年2月8日在兩處捷運站火燒男廁,表達心中不滿。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曾翁為引起社會關注、宣洩個人情緒,竟在捷運站內點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未釀成人員傷亡。北檢今日偵結,認定曾翁涉犯公共危險等罪,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曾世源處理台中神岡區大夫第自辦重劃土地事件長達14年,自認為該重劃區存有重大爭議,尋求司法救濟程序及向各地方中央機關陳情多次未果,竟為了引起社會關注,跑到台北捷運站廁所內點火。
警方查出,72歲曾翁於2月8日上午11時46分,先跑到台北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2號出口的男廁無障礙空間內,將準備好的稻草、泡過汽油的水果保麗龍網套及塑膠袋等物品層疊散鋪在廁所地板上,作為引火物。隨後在竹筷上綁著沾滿汽油的布上點火,引燃火勢。隨即逃離現場,造成廁所地面、牆壁及門框多處被燻黑,所幸站務人員及時發現撲滅。
曾翁犯案後,又於同日下午2時許,跑到捷運善導寺站2號出口男廁,用同樣手法引燃引火物,導致廁所天花板燻黑、通風口變形,多樣公物受損。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將火勢迅速撲滅,未傷及主體結構。
警方逮捕曾翁後,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法院認定曾翁涉犯重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
檢方偵查期間,民團社子島自救會與時代力量等單位也曾召開記者會聲援,表示曾翁因無法循正常管道陳情,才會用極端的方式吸引目光,希望給予曾翁交保獲釋放。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曾翁縱火行為使在捷運站內往來民眾恐遭火勢燒及而危害生命,所幸站內人員及時發現,撲滅火勢。
檢察官認為,曾翁的行為已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公共危險罪中的放火未遂罪,今提起公訴。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