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高中狼師偷拍學生 檢方罕見公布全名、租屋處示警

嘉義縣某高中教師李品澔涉嫌利用學生對教師的信賴,邀請學生前往位於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田寮租屋處,並在廁所架設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偷拍如廁影像,嘉義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共有10名被害人,包括9名未成年學生,偷拍共13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4年,並公布李男全名與租屋處。

比較特別的是,檢方公布李男全名與租屋處,嘉檢說明,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為增進公共利益」規定,在遵守兒少保護規範及兼顧學生隱私前提下適度揭露。

嘉檢指出,本案涉及重大隱私與公共安全,顯具重大公共利益。犯罪地點為特定租屋處,適度公開相關資訊,可提醒曾於案發期間出入或使用該處衛浴設施的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相關情況,可及時提出檢舉或主張法律權利,同時也提醒民眾進出場所時提高安全防護意識。

起訴書表示,李男(36歲)於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先後邀請自己所教授的學生前往租屋處,並於廁所架設手機並開啟錄影功能,偷拍前來如廁者的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

檢警調查,遭偷拍者共10人,包括1名成年人及9名未成年學生,犯案次數共13次,嚴重侵害被害人的性隱私及身心健全發展。

檢方表示,李男為人師表,對於保全自身之能力未及成年人周全,非但未加以保護,反而藉其教師身份之便,利用學生對於教師之信賴關係一逞私慾,犯後否認犯行,意圖逃避司法追訴,顯無悔意,向法院具體求刑4年。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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