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陳姓男子被控去年9月27日晚間,到嘉義市某菸酒水專賣店後方經營的私人宮廟參拜,因不滿義工以廟內正在「辦事」為由將其請出,隔天下午返回該店將酒類商品、電腦、私人宮廟金爐拖至巷內砸毀,致店家、宮廟損失逾5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依毀損罪判刑10月有期徒刑,陳男另涉及在臉書粉絲專頁恐嚇宮主,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可上訴。
陳男在法院庭審時坦承不諱。法院承審法官認為,陳男供述與提起告訴的宮主、證人證述相符,然而僅因到專賣店後方經營的宮廟參拜時,遭現場義工以辦事為由請出去,就用鐵棍砸毀店內酒品、電腦設備、宮廟金爐,砸店後又再到該宮廟「承天中承府煙島元帥」臉書留言,「只要解決妳,妳那間破宮看誰來當乩身、再來看妳怎麼自保、報警提告都是沒用、妳已在我五指山掌控之中」,以文字恐嚇,手段粗暴、惡劣,情節嚴重,造成告訴人鉅大心理壓力。
承審法官審酌,警詢及偵查中陳男都否認犯行,直到法院開庭審理才坦承犯罪,本案審理過程中與告訴人調解成立,然而未依調解內容按期給付賠償,犯後態度不佳,認陳男犯毀損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恐嚇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