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地區農會理事長葉文忠,涉嫌以假買賣、假贈與農地等方式,利用人頭增加農會會員,藉以擴大自己可掌控的會員人數,士林地檢署今年二月發動搜索約談,昨偵結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葉文忠,十三名親友和人頭獲緩起訴。
檢警調同時追查葉男等人是否涉及農會法之賄選罪,但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由於葉男虛偽買賣、贈與農地的時間,都介於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間,與今年舉辦的本屆農會選舉,相隔超過半年,難以認定與農會選舉有關,查無違反農會法賄選罪的具體事實,此部分予以簽結。
士檢起訴指出,依照「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規定,自有農業用地的面積未達○.一公頃,連同承租其他農地面積合計達○.二公頃以上,並經公證人公證租約後,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可取得佃農身分,以此申請加入當地農會。
檢調查出,葉文忠於擔任士林區農會理事長期間,自二○二○年七月至二○二四年七月間,涉將自己名下的農地,以虛偽買賣或贈與方式,將農地移轉登記給十三名原本沒有農民身分的親友或人頭名下,使其取得農民身分,再加入士林農會會員,藉以擴大自己可以掌控的士農會員人數。
人頭被約談到案後,均坦承透過李姓男子居間媒介,並未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卻加入農會。士檢認定葉男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事證明確,將葉男提起公訴。至於十三名親友及人頭,犯後皆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士檢考量其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皆予緩起訴處分一年,各支付公庫二萬元到十萬元處分金,並各接受四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