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垃圾圍島」 勒索集團主嫌求重刑

圍船潑漆恐嚇付回饋金 勒索3清運業者576萬
男子李賜福為首的犯罪集團假借污染地方之名,以圍船、潑漆及人身威脅為手段,恐嚇琉球鄉垃圾清運業者,勒索每噸六百元「回饋金」,迫使三家業者先後交付五百七十六萬元,並造成全島垃圾清運業務停擺,爆發「垃圾圍島」危機,嚴重影響當地觀光發展及環境衛生,屏東地檢署偵辦後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李賜福等四嫌,並對主嫌李賜福求處三年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沒收不法所得。

4人起訴 主嫌李賜福求處3年半
琉球鄉二〇二四年垃圾清運招標案因九度流標,導致垃圾堆積暴量,衝擊全島逾萬鄉民生活與觀光事業,地方怨聲載道,抨擊人謀不臧,屏東地檢署介入調查後發現有犯罪集團插手垃圾清運不法情事,查出以男子李賜福為首的犯罪集團,深諳業者普遍懼怕民眾抗爭,阻礙清運進度,致使清運期程延宕,面臨逾期違約罰款的心理,同時利用地方村民嫌惡心理,遂向廠商勒索回饋金。

檢方指出,從二〇二〇年至二〇二三年間,李賜福等人假借污染地方之名,以包圍船隻、潑漆及人身威脅作為手段,向琉球垃圾清運業者恐嚇勒索每噸六百元「回饋金」,迫使先後標得垃圾清運案的三家業者分別交付二百四十萬、一百五十萬及一百八十六萬元,共得手五百七十六萬元。

屏東地檢署去年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與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前往琉球偵辦後,認為涉案的李賜福及同夥林明男兩人犯罪情節重大,向屏東地院聲押獲准,接著再查出孔姓及林姓兩名共犯;屏檢前天偵結,分別依恐嚇取財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李賜福等人,並建請法院對主嫌李賜福判處三年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以示懲戒。

全案移審屏東地院後,李賜福獲五十萬元交保,林明男獲二十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出境出海,法官並令兩人每週四、日須到派出所報到。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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