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滿義務役最高齡前2月出國讀書、公所催3次不回台 判刑又判罰

彰化縣27歲的胡男,在即將屆滿服義務役最高年齡前2個月出國前往紐西蘭念書,公所連續3次催告他必須返國服兵役,胡男卻仍未返國,直到法院審理時,他才表示已訂好返台機票。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他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

檢方指出,胡男自2023年2月底出境後迄今未返國,避役意圖明顯。公所於2024年4月發函催告,要求他須於3個月內返國服兵役;催告期滿後,同年10月再次發出徵兵檢查通知書,要求他返國接受檢查,但胡男仍未返國;2025年4月公所第三次發函通知,他卻持續滯留紐西蘭。

檢方傳喚胡男未到庭,其父出庭表示兒子在紐西蘭念書與工作,因此未返國服役。

檢方強調,胡男已年近28歲,明知有服兵役義務,卻經多次催告仍拒不返國,不僅妨礙國家兵役管理,更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損及國防動員能力。在兩岸情勢緊張、台海軍事敵對的現況下,若役男皆如被告般拒服兵役,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審理期間,胡男已具狀認罪,並表示已訂妥返台機票,將回台服役。法官考量他並無前科、坦承犯行,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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