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控薪資差額須「回捐」學校 宜蘭聖母專校︰非規定

宜蘭縣私立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被控有「假專任、真兼任」教師情形,並要求名義上的專任教師,必須將薪資差額「回捐」學校。對此,聖母專校回應,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均依規辦理,捐款則非硬性規定,屬教師個人意願。

有教師向本報投訴,稱聖母專校表面上聘任教師為專任,月薪約7萬元,但免除其朝八晚五的在校義務,僅需每週教授13節基本鐘點;學校私下以兼任教師標準,13節乘以780元乘以4週的40560元,為核算實際應付薪資,近3萬元差額須「回捐」繳還。

投訴教師認為,校方是為規避法規,以符合教育部對各科系最低專任師資的門檻標準,並為節省成本,大幅削減實質的人事費用支出,更點名有3位老師涉入,其中1人已自請離職。

聖母專校回應,聖母專校由「天主教靈醫會」創辦,辦學超過62年,營利向來就不是辦學目標,而是作育英才,許多師長認同機構理念,進而自發性捐款,協助辦學業務推展順利長久,校方予以肯定並感謝,但非強制規定。

另外,私立專科學校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基本鐘點)無全國統一標準,但須符合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規範,通常由各校自訂並經校務會議通過。聖母專校強調,校內有教師兼任行政要職,甚至須赴醫院服務,並有教學或研究型教師,均依規增減授課基本時數。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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