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白沙屯媽祖進香」 郭哲敏大帳房聲請解除手機監控遭駁回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等案,一審判刑11年8月,他的大帳房杜韋蓁判刑9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杜韋蓁提聲請稱要參加「白沙屯媽祖進香」,請求免除4月16日晚上9時及17日上午7點之個案手機報到的科技監控,法官表示,遶境路線非預先規劃,無人知道會走哪一條路將造成科技監控之漏洞,杜韋蓁可委託親人代參加「媽祖應能體諒其難處及誠心」駁回她的聲請,可抗告。

杜韋蓁受法院命令應於每日上午7時及晚上9時,各1次在台北市住所拍照向科技中心辦理個案手機報到,她提聲請表示,長年信奉媽祖,歷年固定參加遶臺之進香活動,除為家人身體健康祈福外,並表達信徒同感苦修、悲苦行腳之虔誠行為,她想參加今年「白沙屯拱天宮天上聖母往北港徒步進香」活動。

她說自114年9月9日開始接受科技監控包括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報到以來迄今,均嚴守規範,高度配合履行科控措施,並非僅一時配合,足認她對司法程序始終抱持高度配合之態度,亦足證現行具保(已繳納200萬元保證金)、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等措施,事實上已對聲請人形成高度之拘束力,她僅請求免除115年4月16日晚上9時及翌日4月17日上午7點之個案手機報到,或改採其他替代報到方式進行,並未一併請求暫時解除電子腳環部分之科技監控,對於科技監控之效果並未造成任何減損或妨礙。

高院考量據報載今年報名參加遶境活動之人數突破40萬人,且遶境路線非預先規劃,無人知道會走哪一條路,則處在遶境活動人聲鼎沸、擁擠碰撞,且路線不明之下,屆時她所配戴之電子腳環如發生異常或拆卸等告警事件時,高院將難以判斷究係她有意所為或係他人無意碰撞所致,且她屢屢提及其健康情形不佳,自應以其身體健康為重,不應奔波勞頓,今年就委由其親人代為參加遶境活動為全家人祈福,其所信仰的媽祖應能體諒其難處及誠心,待來年再參加便是,駁回她的聲請。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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