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謝恩慶投宿新竹火車站附近一家旅店,見走廊刷油漆的女員工貌美身材動人,竟假裝房間有狀況,騙女員工靠近時拉進房內強制猥褻,事後躲避開庭拒絕和解,遭法官裁定羈押,新竹地院再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9月。
法官調查,謝男於113年2月27日下午4點入住新竹火車站附近一家旅店,見該旅店員工小美在旅館走廊刷油漆,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佯稱房間內有狀況,示意小美靠近房門後,即強行拉進房間內強吻、撫摸胸部,並趴在身上,以下半身前後擺動磨蹭小美屁股,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法官審酌謝男僅為滿足自己一時私慾,不顧違反被害人意願,強制施加猥褻行為,未尊重被害人身體自主權及人格尊嚴權,對告訴人身心創害不小,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不足取,應予譴責。
謝男犯後雖坦承犯行,卻於審理期間經合法傳拘均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經2度通緝始到案,且迄未與被害人和解或道歉,並無彌補告訴人所受損害之具體表現,被害亦到庭表示不願意原諒謝男,最後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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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