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新北市政府去年8月試辦開放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大重機),可停放板橋區、新店區路邊機車停車格後,桃園市政府跟進,將從4月1日起,大重機可停放於全市路邊機車格,以「一車一格」為原則,車身不得超出格線;若車身較長,至多得採斜向方式跨停2格,但仍須確保車身完整停放於格線範圍內。
桃園市交通局長張新福說明,試辦範圍涵蓋全市路邊機車停車格,包含收費與不收費格位,大重機車主無需事先查詢即可直接停放,收費方式比照一般機車,依各路段機車收費費率及時段計費,落實公平且透明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張說,桃園市曾於2024年試辦於公有路外停車場開放大重機停放,然而實際情況是汽車格位往往供不應求,而大重機停放於汽車格時常造成停車空間剩餘與浪費,該局據此調整試辦方向,正面回應大重機族群呼籲平權議題,將以全市路邊機車格作為開放對象,使大重機得依停放需求自行選擇停放汽車格或機車格。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