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藍營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疑似偽造文書案,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抗告,高等法院認定原裁定不當,昨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定今(廿五)日上午十時召開更裁庭。
撤銷北院無保請回裁定
高院:黃呂對本案有相當程度參與
國民黨發出聲明回應,當司法成為執政者可以選擇性辦案、可以小案大辦的爪牙,國民黨沒有閃避的空間,更沒有後退的道路,只能站出來反抗威權,除了全面協助黃呂錦茹進行接下來的司法攻防,更要呼籲全民站出來,戰獨裁、反綠共,向賴清德總統大聲吶喊,反對司法迫害。
高院裁定指出,北院認定黃呂錦茹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偽造連署等罪的罪證不足,駁回檢方羈押聲請。高院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述,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認為黃呂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北院認定黃呂罪證不足,有可議之處。
高院認定,檢方抗告指摘北院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為有理由,因此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不得再抗告。
北檢偵查認定,罷免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有抄錄名冊情形,懷疑是由黃呂錦茹主導,依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且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本月十八日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四人。北院十九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當庭釋放。
北院裁定指出,檢方的證據無法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不能因黃呂是主委,就推論她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且無證據顯示黃呂與姚富文、初文卿共同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犯行。北檢不服裁定,對黃呂錦茹提起抗告。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