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處寧靜鄉間巷道因鄰里間「監視器攻防戰」掀起爭議,曾姓男子被指控返家轉彎時未打方向燈,短短1個月內遭檢舉多達45次,累計罰鍰高達5萬4000元,單純交通違規卻牽扯出鄰居長期架設監視器、全天候拍攝行為,引發侵犯隱私權爭議,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最終判決撤銷全部罰單確定。
案件源於2023年7月至8月間,警方依據檢舉影像連續開罰,雖車主最初為謝姓女子,經申訴後改認實際駕駛為曾男,曾男不滿遭密集檢舉,質疑對方刻意針對,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時發現,檢舉人為曾男對面住戶,所設監視器不僅拍攝道路,甚至涵蓋住家門口、庭院,影像範圍已延伸至私人生活領域,等同長期蒐集整戶生活動態。
法官指出,監視設備若僅用於自保尚屬合理,但本案已明顯逾越必要範圍,對他人隱私與資訊自主權造成嚴重侵害,且具有持續性與針對性,性質上已非單純防護,而是帶有蒐證與監控目的,即便曾男確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違規事實,但相關影像屬違法取得,依法不得作為裁罰依據。
此外,法院也衡量違規情節,認定該巷道僅約2.78公尺寬,平時車流不大,未打方向燈的行為對交通安全影響有限,並未造成實質危害,相較之下,長期監控住家生活的侵害程度顯然更為重大,全案經上訴審理後,法官最終維持見解,認定原裁罰欠缺正當性,撤銷全部45張罰單確定。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