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遭檢方起訴,收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說詐領立委公費助理費用部分,他認罪願意負法律責任,但是檢方指控他收賄部分,他全部否認,辯稱是擔任立委接受陳情,沒有獲取任何不法利益,合議庭審結後判決將陳歐珀判刑16年,他的老婆徐慧諭判刑4年6月,可上訴。
陳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且詐領助理費共涉貪829萬8092元,台北地檢署民國114年8月28日依貪汙等罪起訴求刑24年2月;他的妻子徐慧諭則利用擔任「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長機會,侵占協會110萬,用來支付個人保險費等用途,並夥同陳歐珀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汙、公益侵占罪起訴,各被求刑7年2月、1年6月。
陳對檢方起訴部分除了詐領助理費部分認罪外,其他部分他都否認犯罪,他說洪文宗不是他的公費助理或私聘助理,他沒有給洪任何費用,檢方指控聯興透過洪文宗牽線,按月匯款5萬「顧問費」至洪帳戶,他後來才知道,且他沒有分到任何錢。
至於檢方指稱,聯興透過洪文宗請陳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法,陳向法官解釋,很多立委都有提出,且修法跟該公司沒有直接利益關係。檢方起訴指稱,陳利用已死亡的民進黨前副祕書長許仁圖帳戶部分,陳說許仁圖是民進黨前輩,對方主動借他使用帳戶,有些人借他錢也是存在這個帳戶。
起訴指稱,交通部2018年規劃規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並發布裁量基準,裁罰租賃業者違法攬客並限縮租賃業者與UBER合作載客運軟輸經營規範,租賃車業者透過陳開協調會,行賄陳50萬元,陳歐珀在法庭上辯稱,這是對方主動捐錢給「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不是行賄。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