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高雄老字號「老蔡牛肉」蔡姓老闆,控訴70歲邱姓女員工8年間假借收銀侵占20萬元營收,雖監視器錄下176次偷錢鐵證,邱婦也被判刑6月,但老闆推算被A走的20萬元,法官卻認為證據不足,判邱婦免賠。
判決指出,「老蔡牛肉」從2015年由第二代接手經營,聘用邱婦負責收銀,2023年時,經其他員工提醒,蔡男逐一過濾店內監視器,赫然發現邱婦短短1個月內,竟利用找零空檔將大鈔塞進工作服口袋,以同樣手法接續侵占多達176次、共計2萬元。
蔡姓老闆報警提告,邱婦坦承犯行,一審被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蔡男據此推算,邱女在過去8年期間,至少吞了店內18萬元營收,憤而提告求償2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邱女未到庭辯稱,但法官發現,牛肉麵店經營模式相當傳統,不僅未使用現代化POS收銀系統管理收支,每天打烊雖有手寫帳本核對,卻「從未留存點菜單」,帳目根本無從精準比對。
由於店內監視器畫面只保留1個月,蔡姓老闆無法提出更早之前的任何積極證據,且邱女在刑事偵查期間,早已因老闆拒絕和解,主動向法院辦理「清償提存」3萬元。法官認為,邱女提存的金額已遠超過刑事認定的2萬元財損,依民法規定其損害賠償債務已因清償而消滅,因此裁定駁回老闆全部訴訟,可上訴。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