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工吳叡旻無照私自開走客人的車、酒駕高速闖紅燈,撞死半工半讀的無辜陳姓醫學生,引起社會譁然。對此,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包盛顥指出,雖然吳與陳姓學生不相識,但其行徑與毒駕撞死所長的女子陳嘉瑩相當類似,都存在「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有可能會被檢察官依殺人罪嫌起訴。
包盛顥表示,他認為吳男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在於吳的四個行為。首先,他過去有三次無照駕駛紀錄,事發前也是無照狀態,他自知自己無照卻仍開車上路。第二點,他在洗車場工作,對洗車場內外熟悉,他事發前也很明確知道,肇事車輛並非他的車子,卻將車偷開出去。
再來,就是吳男起先開車上路時並沒喝酒,他是接了朋友去摩鐵後,才跟朋友去KTV唱歌喝酒。最後一點,就是吳跟朋友離開KTV時,他還會叫白牌車跟朋友一起回到摩鐵,最後才從摩鐵酒駕開車上路。
包盛顥認為,「不確定故意」是指當事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特定結果,但卻依然持續進行,存在「發生也沒關係」的僥倖心態。根據吳的這四項行為,他前後有四次機會能阻斷酒駕,也顯見他知道酒後不能開車卻心存僥倖,甚至喝完酒後還叫白牌車,並非爛醉到無行為能力之狀態,卻執意開車上路。
也因此,吳並非那種開車時低頭撿手機、一時恍神等「不小心」的情形,他明知酒駕會造成嚴重後果,卻仍執意為之,因此具「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
二○二四年九月,女子陳嘉瑩毒駕上路,在新北地檢署外違停,被巡邏經過的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盤查,陳拒查、劉以手抓方向盤欲阻止陳逃逸,陳卻拖行劉至前方路口後撞向路中央捷運施工護欄,導致劉傷重不治。陳被檢察官認定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今年二月依殺人罪起訴。
●關心您●
★吸菸有害健康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請您遠離毒品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防詐騙專線︰165
★報案專線︰110
☆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