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營區偷竊同袍金飾 話務兵被依軍法判拘役30天

金價屢創新高,陸軍砲指部陳姓無線電話務兵,凌晨涉嫌竊取同袍放在寢室枕頭下金項鍊,經憲兵隊移送地檢署起訴後,被橋頭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竊盜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被告陳男為陸軍砲兵第四三指揮部砲一營砲二連考潭營區無線電話務兵,於2025年4月18日凌晨3點多,進入朱姓同袍寢室內,涉嫌竊取他放在枕頭下金項鍊1條後放入褲子口袋,旋即離開現場。

朱男發現金飾遺失,報請單位長官處理,經憲兵隊派人深入調查後,查獲陳男涉案,依陸海空軍刑法竊盜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認為他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地院法官開庭審理後,審酌陳男坦承不諱,並歸還金項鍊予被害人,判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案發後,陳男已在同年8月30日退伍。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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