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門號供犯罪集團使用 女子觸犯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

董姓女子申請2支手機門號後提供給犯罪集團作為網路註冊、認證帳號用途,以此申請進口有侵權嫌疑的貨物,並在電商網站販售違法商品,導致2名個資被盜用的民眾受害,經報警處理後,循線查獲提供犯罪集團門號的董女,屏東地院依幫助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併處董女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董女2年前向電信公司申辦2支手機門號後,提供給暱稱「小伍」的犯罪集團成員,該集團取得門號後,再盜取游姓民眾個人資料,然後冒用游男名義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申報進口有侵權嫌疑貨物,以董女提供的門號作為認證門號,申報進口違法商品,損害游男權益,及關務署基隆關報關資料正確性。

該集團接著又盜用廖姓民眾個人資料,冒用廖男名義向知名電商網站申辦帳號,並以董女提供的門號作為認證門號,在該網站刊登販售違法商品,損害於廖男權益及電商公司對用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

2名受害民眾發現個資遭盜用,遂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提供犯罪集團手機門號的董女送辦;屏東地院認為董女正值青壯年,具謀生能力,竟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僅為貪圖輕鬆獲利,即申辦行動電話門號供不法份子使用,增添警方查緝難度,考量潘女犯後坦承犯行及危害程度,依依幫助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併處董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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