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藍白修地方稅法通則 為傅開脫

花蓮縣政府二○一六年在前縣長傅崐萁任內送議會通過「提前廢止」礦石景觀稅每公噸十元稅率,並調漲為七十元,有業者認為違反租稅法定原則向法院提告,週刊昨爆料縣府官員在二○二一年涉以停工脅迫業者撤告。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昨指出,國民黨去年提案修正「地方稅法通則」,讓傅得以「原先法律未定清楚」為由,為其行為開脫。

沈伯洋指出,去年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和賴士葆提「地方稅法通則」修法,把這件事部份「就地合法」。協商時,他和黨團幹部到場抗議,當時傅在香港,當場替其護航的有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陳玉珍,以及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前立委吳春城,國民黨還攻擊他們「講話太冗長」、「薪水小偷」。

沈伯洋說,「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原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外,得就「其地方稅」原規定稅率、稅額上限,於三十%範圍內予以調高。傅等人則將「其地方稅」修改為「中央立法所定地方稅」,並增訂毫無意義的第三項。

「之所以推此修法,完全就是要為自己開脫。」沈伯洋分析,傅聲稱用修法的方式將相關規定「明確化」,其實在訴訟上他就可以去爭取說,法條不夠清楚是立院的問題。立院修法變成傅以後的訴訟策略,是很糟糕的事情。

法院認定花蓮縣府違法課稅
胡仁順:當時議會盼審慎評估

傅崐萁在縣長任內調高礦石景觀稅,纏訟八年被廿多名法官共同認定違法課稅,傅把責任推給議會通過。民進黨議員胡仁順還原當年情況說,當時議會並沒有欣然通過,而是提案希望縣府「審慎評估」,依法規專業辦理。

胡仁順以房屋租約比喻說,房客跟房東訂定四年的租屋契約A約,約好承租四年、期間房租漲幅最高卅%。不料才住三年,房東卻決定要調到七倍的房租,這就是傅崐萁任內礦石景觀稅違法的最大原因。胡仁順說,當時議員都是希望透過合法的徵稅健全花蓮財政,但傅主持的縣府卻提出違憲法律,當時在綠營議員王燕美、游美雲質疑下,仍被強勢通過。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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