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去年7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辦「反罷免」集會,時任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涉嫌爆粗口,5度以三字經辱罵總統賴清德,挨告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審結,判林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對此,林國成1日聲明放棄上訴。
林國成當時在台上致詞時,多次出言辱罵賴清德總統,5度以三字經幹譙賴。林國成說「民進黨在執政,賴清德在當權,我們已忍耐他整年了」、「阿伯沒證沒據,押人取供,大家會甘願嗎?」並加上三字經。
林國成事後在臉書發文道歉,但賴總統仍以個人身分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國成,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北院上個月5日宣判,判林國成拘役20日,以一日1000元計算,可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林國成1日透過臉書發聲明,確定「放棄上訴」。他在聲明中坦言,自己雖認為造勢場合之發言應屬政治性言論,內容亦屬公共事務評論之範疇,應受言論自由之高度保障;且賴總統身為國家領導人,應有接受批評之雅量,但基於對司法之尊重,不願意再浪費司法資源,加上考量到他當時身為政治人物,在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之影響確有不妥,決定放棄上訴,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並繳納罰鍰。
林國成表示,感謝無償幫忙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這段時間傳訊息、打電話表達關心的支持者們,尤其是打電話進來說要幫他付罰鍰的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鄉親們,大家的好意他十分感動也心領,這筆罰鍰他會自己繳納,希望本案從此告一段落,勿再加劇社會的對立與紛擾。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