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林姓男子對就讀國中的兒子行徑看不順眼,責罵卻遭兒子頂嘴,一怒之下拿出皮帶抽打兒子,其子大腿、背部…等多處受傷,由媽媽陪同到醫院治療並開驗傷單,隔天再派出所報案提告,林男被起訴後仍不願跟孩子道歉和解,南投地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
去年11月3日晚間9點多,40多歲的林姓男子對就讀國中的兒子某些行為看不順眼,大聲數落幾句後,兒子也不甘示弱回嘴,父子劍拔弩張,當父親的林男怒火中燒,找出自己的皮帶,抽打兒子雙腿、背部及胸口,致兒子唇內瘀傷、胸口紅、背部紅、大腿多處瘀傷。
林男的妻子勸阻先生無效,見兒子身上多處瘀傷,趕緊帶他到醫院檢查治療,並請醫師開驗傷單。林男的兒子隔天到學校上課,同學追問他為何臉部有瘀傷,越想越生氣的他,傍晚回家後,決定對父親提告,在媽媽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並提告父親家暴。
林男被兒子控告家暴,但因家暴防治法並無罰則的規定,南投檢方以刑法的傷害罪名起訴,並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林姓男子沒有用平和理性方式溝通,且明知兒子是少年,還用皮帶抽打成傷,雖有坦承犯行,但卻未能與其子達成和解或調解,因此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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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