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一輛市價6000萬元的雲梯車趕往火災現場途中,經過新北市板橋要道時,轉彎之際與一輛保時捷擦撞,雖僅輕微擦撞,也造成交通受阻,警方趕抵,發現任姓消防員駕車右轉時,與起初避讓,後來又搶道的蔡姓女子駕駛的保時捷擦撞,初判疑似消防車未注意超前死角,及蔡女未完全避讓釀禍,至於肇因及責任歸屬,仍待調查釐清。
海山警分局調查,這起車禍發生在12日下午3時17分,板橋區文化路二段與雙十路二段口,警方獲報一輛消防雲梯車在板橋與一輛保時捷轎車擦撞,幸無人員受傷,警方趕赴現場處理。
警方到場,發現消防局海山分隊任姓隊員駕駛消防雲梯車,要前往雙十路二段執行火警勤務,於文化路及雙十路口右轉時,與蔡女所駕駛直行的轎車發生碰撞,雙方酒測值均為0,全案依規定拍照、測繪,並調閱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
警方說明,據檢視影像,蔡女駕駛的轎車發現後方消防車接近後,雖明顯避讓行為,但後來又搶道直行,導致與右轉的雲梯車車禍,警方認為蔡女避讓消防車,卻做一半,將研議是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告發,最高將處以1800元罰鍰警惕。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