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採購案 花蓮議長張峻二審改判無罪

一審判七年八月 張峻: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LED燈具廠商鑫源盛科技、教昱科技被控以行賄手法,透過新北市、南投、花蓮等數個鄉鎮長或議員辦理採購LED設施,或以議員補助款配合詐財牟利。新北地院依貪污等罪,將時任花蓮縣副議長的現任議長張峻、南投縣議員陳國雄等八位現、前任議員判刑五年至九年六月不等徒刑。高等法院昨逆轉,改判張峻等四位現、前任議員無罪,四人有罪;時任花蓮議員施慧萍、邱永双仍判無罪。可上訴。

張峻籲高檢署勿上訴 節省司法資源
張峻庭後接受記者專訪表示,他始終堅信司法是公正的,「感謝司法還我清白」,此案纏訟多年,終於等到高院判他無罪,建議高檢署勿上訴最高法院,節省司法資源。

高院認為,此案審理至今已逾八年,適用速審法減刑規定,均予減刑,時任花蓮議員楊德金判四年二月,林秋美三年十月,孫永昌兩年徒刑、緩刑五年,葉鯤瓊、余夏夫、莊枝財三人,從一審七年六月至七年八月徒刑均改判為無罪,時任南投縣議員陳國雄判三年九月,施慧萍、邱永双二人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多位鄉鎮長亦獲得減刑。

高院:筆跡鑑定 無法證明張親筆具名
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依照筆跡鑑定結果,無法證明張峻本人親筆具名提供議員補助款文件而涉及不法,因罪證不足,將張從一審重判七年八月,改判為無罪。

新北地檢署調查,鑫源盛、教昱等科技公司業者,為將庫存的LED路燈、電子看板、電腦軟體售出,於二○一○至二○一二年間,與掮客、花蓮、南投縣議員及新北、彰化、花蓮等鄉鎮首長掛勾,明知鄉鎮無更換LED路燈等需求,仍製造採購需求假象,製作虛偽比價單,再配合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採購,讓廠商標得總價逾一億元的採購案。

檢方指出,議員每年有四百萬元補助款額度,可建議縣府補助縣級以下各鄉鎮市公所等單位,掮客深知此事,找上願意配合的機關與議員、並說服業者後,由議員填寫「建議案使用表」,補助機關、學校採購LED燈或電子看板,廠商約可從補助款中分得近五成、掮客三成左右利益,議員收取兩成回扣約廿萬至一百八十萬元不等。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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