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被開3紅單!苗栗女po網罵「3個警察垃圾」判拘役30日

苗栗縣郭姓女子,騎機車闖紅燈被警察攔下開單,持手機拍攝3名員警攔查過程並於公開臉書社團發布,寫道「這三個警察垃圾亂開罰單」。郭女一審被苗栗地院簡易庭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郭女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也認為刑度合理,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郭女於去年2月14日下午3點多,騎機車於頭份市中華路違規連闖2個紅燈又未打方向燈轉彎,被執行巡邏勤務的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3名員警攔停。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開給郭女3張紅單。

郭女當場持手機拍攝3名員警攔查過程,於同日下午4點許,將拍攝的影像上傳至公開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發表內容為「這三個警察垃圾亂開罰單」等不雅文字辱罵員警。

員警發現後提告,苗栗地檢署偵結,將郭女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苗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郭女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郭女認為判太重上訴。苗栗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原審量刑仍屬妥適,郭女以原判決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非有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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