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明定徵求人應以電子方式上傳徵求資料取代現行紙本送達之規定,以提升委託書徵求作業便利性,並進行法規預告

       金管會考量現行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人申報徵求資料,係以紙本方式送達公司及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製作文件須耗費大量人力,且無法系統性建檔,為因應電子簽章法修正,持續推動股務作業電子化服務,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提升徵求資料數位化作業,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徵求人應將出席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資料表等相關資訊,傳輸至集保結算所之資訊申報網站,以取代現行紙本送達公司及副知證基會;公司並應將彙整後之徵求人資訊,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完成揭露。
二、為落實申報一致性,以利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作業及外界查詢,明定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將徵求人徵得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彙總編造統計表,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
三、明定徵求人及公司辦理徵求及非屬徵求資料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及其他相關事項,應依集保結算所規定辦理。
四、配合公司及徵求人應將徵求及非屬徵求之資料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無再排除適用電子簽章規定之必要, 配合修正不適用電子簽章法之範圍。
五、考量本次修正涉及徵求人及公司辦理徵求及非屬徵求傳輸及揭露作業流程變動,為利外界充分理解及配合調整,明定本次修正自116年3月1日施行。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02)2774-731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新聞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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