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永豐商業銀行合併京城商業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同意永豐商業銀行(下稱永豐銀行)與京城商業銀行(下稱京城銀行)之合併案,合併後存續主體為永豐銀行。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永豐金控)於114年10月1日完成合併京城銀行後,永豐金控持有永豐銀行及京城銀行二家銀行100%股權。本案於115年3月27日分別經永豐銀行與京城銀行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合併對價由永豐銀行發行新股予京城銀行股東,不足部分以現金支應。
       截至114年12月底,永豐銀行及京城銀行之總資產各約新臺幣(以下同) 2.83兆元及0.36兆元,擬制合併後存續銀行之總資產達3.19兆元,資本額約1,294億元,國內營業據點為191處。依二家銀行之申請書件說明,二家銀行在營業據點、主力業務及客群經營上,均具互補性,本合併案有助於提升其營運規模及整體競爭力。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02)8968-98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新聞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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