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案延燒,究竟是誰在7月4日決議放行含油量20%以下問題油產品?食藥署昨(5)日晚間公開多達17頁會議紀錄,當天專家對於20%下架標準沒有太大疑義,但對細節有不同的討論。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揪出3大疑點,並質疑這條「20%警戒線」,究竟是在保護民眾健康,還是在替業者縮小下架損失、築起一道安全護城河?
游淑慧今在臉書表示,看完整份會議紀錄,這條「20%警戒線」究竟如何形成,根本說不清楚。游進一步提出3大疑點,首先,不是完整風險評估,而是幾道簡化的比例試算,游表示,會議中G專家首先提出:假設問題油BaP檢出值為8.1 μg/kg,若包裝食品的油脂含量占20%,換算後終端產品BaP應低於2.0 μg/kg,理論上不具風險,又表示,調和油若使用問題油超過三分之一,BaP才會「必定」超標;C專家則認為,單一產品使用問題油超過25%,就可能超過2.0 μg/kg;E專家則直接提出警告,不能只以20%作為回收基準,因為膠囊、麵條等不同食品的每日攝取量完全不同,風險評估須考量膳食暴露量。換言之,會議中出現20%、25%、三分之一等不同試算,也有人明確提醒必須考量攝取量、頻率及暴露時間,但會議紀錄看不到任何完整的膳食暴露評估,也沒交代食藥署如何從不同意見中,推導出20%這條全國統一執行的界線,究竟是科學決策,還是為方便管理而作成的行政裁決?
另外,游淑慧表示,第2個疑點是同一個20%,會議中竟然出現不同分母,真正嚴重的問題是,會議中所談的「20%」,根本不是同一個概念。G專家談的是「包裝食品的油脂含量占產品20%」;A專家談的是「問題油占包裝食品超過20%」;F專家一方面談「終端產品或半成品的油脂含量20%以下」,另一方面又建議「產品使用問題油占比大於20%」就須下架;最後主席裁示,則變成「產品使用問題油品占比超過20%」。20%的分母究竟是問題油占整項食品總重量的20%?食品的總油脂含量占20%?問題油占食品總油脂的20%?還是問題油占調和油配方的20%?四種算法完全不同,風險判斷也天差地遠。如果連分母都沒有統一定義,業者要如何舉證?地方衛生局要如何認定、查核並要求下架?最後是否只能依業者自行申報、自行解釋?
最後一點,游淑慧表示,會議紀錄最後特別註明「以上為專家會議討論內容,尚非為作成決議之正式規範。」但食藥署卻在同一天急發布新聞稿,直接要求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含量達20%以上的加工製品,必須限期完成預防性下架。游籲食藥署說清楚,20%若不是正式規範,為什麼可以立即成為全國業者及地方政府的執行標準?若已經是行政決策,完整的科學評估、法律依據、計算定義及查核程序又在哪裡?請食藥署公開完整的健康風險及膳食暴露評估,這條「20%警戒線」,究竟是在保護民眾健康,還是在替業者縮小下架損失、築起一道安全護城河?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