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涉貪恐難逃起訴? 黃帝穎揭關鍵:助理無法單獨構成貪污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詐領補助款,台北地檢署昨(13日)第3度傳喚高金素梅到案說明,歷經約3小時訊問後獲請回,並於晚間近9時許離開北檢。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高金素梅在北檢第3波約談複訊後,對庭外媒體説「人生難免會遇到非常大的困境」,對比前次約談後喊不會屈服賴清德等政治口水轉移焦點,第3次約談鞏固的證據,已讓高金素梅體認「人生困境」。

黃帝穎指出,回顧先前高金素梅面對司法調查,多以「不會屈服於賴清德」等政治口水轉移焦點,試圖將司法案件導向政治打壓,然而在第3次約談結束步出北檢後,高金素梅態度出現明顯轉變,神色凝重地對媒體坦言「人生難免會遇到非常大的困境」。據悉,檢方透過密集約談已掌握關鍵證詞與證據,使高金素梅不得不正視即將到來的法律制裁。

高金素梅的助理張俊傑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在6月10日前,實務上通常會在羈押期滿前偵結起訴。

法院先前的裁定理由詳列,張俊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刑法「加重詐欺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黃帝穎指出,法律上,助理無法單獨構成貪污,必須與立委共犯,立委的助理不具有公職人員身分,刑法上助理要犯貪污罪必須與立委共犯才會成立。

由於主嫌是現任立委在立院會期中有法律保護傘,因此檢方聲押助理共犯應是退而求其次的避免勾串方法。從法院二度審理卷證後裁定羈押張姓助理的理由來看,直殺高金素梅與助理共犯「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罪嫌重大。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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