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昨(5)日下午4點多行經有南部五分埔之稱的三民區安寧街時,見1名阿嬤手持水果刀步行,民眾將畫面拍下並PO上社群平台指「阿嬤這樣拿刀在路上走」,警方調查發現持刀的張姓婦人(75歲)是為分割紙箱回收,但因持刀步行數十公尺,仍將張婦依社維法送辦。
警方表示,經查張姓婦人為了分割回收紙箱,攜帶水果刀步行於天津街與安寧街一帶,但因於公共場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其行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無故攜帶具殺傷力器械之規定,移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三民第一警分局呼籲,公共場所人潮眾多,民眾應避免攜帶危險或可能引發他人不安之物品。如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