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結婚30多年,原本家庭美滿,孰料丈夫阿賢(化名)竟偷吃女兒同學小花(化名),還趁摔斷腿在家休養機會同居大戰。囂張的小花,事後更傳送影片及訊息挑釁說「過程很爽!」人妻得知一切後身心重創,憤而提告求償。經法院審理,判小花須賠償36萬元。
事發於2023年10月,當時阿賢意外自摔導致右腿髖骨斷裂,急需人手照顧。此時,身為女兒同學的小花主動現身,她得知阿賢家臥房在2樓不便上下樓梯,大方提議讓男方住進她有電梯的租屋處以便養傷,3個月後再返家休養;而阿賢的妻子不疑有他便答應此事,豈料,小花早就與阿賢發展出不倫關係。
2024年12月,小花突然主動致電到正宮娘家,大肆宣揚自己早已與阿賢同居的事實,還傳送充滿煽情對話的影片與訊息。她語帶挑釁地寫道「我還真有點招架不住?雖然,但,過程還是很享受(爽)。」讓阿賢的妻子無臉面對親友間的詢問,精神備受打擊,因此憤而向小花求償76萬元。
庭訊時,小花坦承與阿賢自2023年4月初開始交往至2024年底分手,也承認有同居及發生性關係,但她辯稱這段關係是原告默許的。但法官根據LINE對話紀錄與影片截圖,認小花明知對方有家室仍維持親密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顯然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情節重大。
橋頭地院審理,原告為地政士,平均月收約12萬元;被告小花高職畢業、從事直銷,月收約4萬;考量原告與阿賢結婚30餘年,現婚姻關係存續中,卻發生婚外情,確致原告精神上受有痛苦。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決小花應賠償36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