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18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自2026年3月18日起,依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之新申報要求,台積公司之董事與經理人須依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Section 16(a)相關規範揭露對台積公司股權證券之持有與交易情形。如欲了解相關揭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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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MOPS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