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私立米綺托嬰中心二○二二年發生九個月大女嬰遭棉被悶死命案,離譜的是,保母拿棉被覆蓋女嬰頭部近四個小時、才發現女嬰狀況有異;家屬氣憤提訴求償二六三○萬餘元,新北地院審理判決米綺托嬰中心負責人林德男夫妻、以棉被蓋住女嬰的保母胡佩瑩,及另兩名托育人員林煒及劉宣伶五人,連帶賠償七二一萬餘元。
刑事部分,一審新北地院去年已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德男五月徒刑、胡佩瑩三年徒刑、林煒及劉宣伶分別判刑六月及八個月徒刑。
一審認定,胡女為讓女嬰入睡,於當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一時五十三分,拿棉被蓋她頭部並讓她趴睡,自己則躺在女嬰身旁,手、腳分別放在女嬰頭頸部及腿部上,並將女嬰頭部抱入懷裡壓制,歷時十八分十八秒;胡女鬆手起身後沒查看女嬰情況,隨即照顧另名嬰幼兒,拖到下午四時五十二分才發現女嬰狀況有異,但女嬰已因呼吸性酸中毒死亡。
一審並認定,劉女有看見胡女以這樣的危險行為對待女嬰,卻沒阻止也未上前近距離查看;林煒雖沒看見,但在下午四時廿分進入教室後,就坐在女嬰附近,且當時午休結束許久,班內嬰幼兒均已起身活動,他見女嬰仍趴睡維持不動甚久也沒上前查看;至於林德男雖未在場,亦曾要求托育人員不能讓女嬰趴睡或拿棉被覆蓋頭部,但未能貫徹執行,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三人也都有過失。
被害者家屬提訴求償,林德男等人對過失致死犯行坦承不諱,且對刑事判決認定事實等均無意見,表明有意賠償,但對部分金額有意見;法官認定,林德男等人疏於盡監督及照護之責,致憾事發生,過失情節嚴重,判賠扶養費、慰撫金等七二一萬餘元。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