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女下士賣機密給中國人士 判刑5年11月定讞

前海巡署吳姓女下士偷拍岸邊雷達站演練紀錄等機密文件,涉嫌賣給中國籍人士獲取報酬,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徒刑5年11月,高檢署高雄分署和她均未上訴並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吳女(免職、在押)任職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第2機動站期間,因缺錢花用,在社群網路被中國籍人士「王金才」吸收後,願意以隊部機密換取報酬。

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2日,吳女涉嫌偷拍海巡國防以外機密的電磁紀錄檔案,內有岸巡隊社皆坑雷達站三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演練紀錄等機密,傳送予王金才,共獲取得7萬多元酬勞,並轉換成泰達幣,存入虛擬錢包。

隔月18日,吳女欲再賺50萬元,以LINE向在南部分署任職葉姓同袍刺探:「你會接觸到這些嗎?東沙防衛計畫或有沒有東沙指揮部交班材料?東沙海巡人員裝備部署圖?關鍵基礎有沒有1級的?儘可能弄這種基礎設施。」但被他拒絕。

橋頭地院認定吳女觸犯貪污治罪條例2罪,分處有期徒刑5年8月和5年6月,併執行刑6年2月、褫奪公權3年﹔橋頭地檢署認為量刑太輕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年3月宣判,從輕改判徒刑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

由於吳女和高雄高分檢未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提起上訴,全案落幕。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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