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知名連鎖麻辣鍋「滿堂紅」協助詐團洗錢案,去年11月首度搜索並羈押禁見負責人蔡閔如後,今(9)日偵查終結起訴蔡等人,檢方認為,蔡女企圖提供營造契約以躲避銀行風險控管,應嚴予非難,且其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建請法院對蔡所為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以昭公允。
北檢表示,蔡女與詐欺集團合作擔任出金之工作,而詐欺集團成員身分尚未明朗,本件有溯源追查之必要,本件尚有多名共犯未到案,如蔡女等人未予以羈押,恐有礙審理程序進行及檢警溯源追查,建請續行羈押蔡女等人,以利審判。
檢警調查,去年4月至8月間「假檢警、假投資」詐團誆騙18名被害人現金、黃金共計9億餘元,其中有1億餘元流入10餘家公司帳戶進行洗錢,其中有9家是由蔡女所控制,蔡女去年2月接任「滿堂紅」董事長後,疑為償債,提供公司帳戶,並開立假發票做假帳,協助詐團洗錢。
去年11月11日檢警首度發動搜索,並聲押禁見蔡女獲准後,從查扣的內帳中發現,包括仁川國際公司、釧瓏公司、富比高數碼公司、台灣森源林業公司、荃冠國際公司、金華苑國際公司、旺紅公司等7家公司與滿堂紅合作,利用公司帳戶幫詐團收水,以現金提領交給蔡女,獲取1%佣金。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