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分局利澤派出所一名員警於16日將配槍遺留在個人置物櫃中,派出所事隔2日才發現。該名員警不僅涉嫌違法,員警裝備管理面臨疏忽問題,派出所所長、副所長、分局長同樣遭到懲處。卻有同仁17日爆料,涉案員警事後語帶無辜地向同仁訴苦,「沒有還槍彈很嚴重嗎?」等語引發網友抨擊。
男警放假前忘還槍 同仁檢查多次未發現
羅東分局14日一名23歲、資歷僅一年的男警退勤時僅繳回子彈,將配槍與槍套一同放至個人置物櫃後離開。男警輪休期間卻未有同仁發現派出所內槍枝數量異常,直至16日晚間督察人員查槍才驚覺少一支槍。
根據槍械彈藥查核清點作業程序修正規定,領用、歸還槍枝的員警不僅要登記槍號、彈藥數量,值班人員應清點核對是否相符,所長每日上下午應親自清點查核一次。
對此,當事員警表示,當天身體不適,繳回子彈後隨即前往洗手間,因此忘記歸還領用槍枝。
疑流出男警訴苦對話 問同事「這樣合理嗎?」
事後流出疑似涉案員警與同仁的對話,網友在「靠北police」匿名發文,「『沒有還槍彈很嚴重嗎?』、『只是放假忘記還而已』、『又不是故意ㄉ,聽說上級還要處分…』、『都已經說手機問題常常收不到訊息了』、『為什麼要這麼生氣?』、『這樣合理嗎?』、『還是宜蘭規矩太多?』、『面對眾怒也只能先在群組道歉了』、『唉,壓力好大』」,網友氣憤指出,「你怎麼敢私訊同學,說這些話呢?一堆人因為你的錯誤,正在付出代價。」
網友幾乎一片倒批評,「攜械逃亡嗎?以前唯一死刑,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的也能當警察?」、「還真是….學校沒教你這是犯法的嗎?喂!你真的是警察??」、「這不叫錯誤,叫犯罪」、「把安全當兒戲誒」。
宜蘭警局指出槍枝未外流:將從嚴追究
宜蘭縣警察局表示,已確認槍械始終置於內務櫃內,未外流,但違反裝備管理紀律屬實,將從嚴追究責任。考績會決議,涉事員警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單位,派出所所長及副所長各記一小過並改任非主管職,分局長則記申誡兩次。
縣警局強調,將持續強化勤務與裝備管理紀律,全面檢討內控流程,防止類似情事再度發生,以維護警察形象與社會信任。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