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暗夜埋伏求復合遭拒 街頭強拉前女友上車硬上

街頭恐怖求復合案件!A男因為不滿與前女友A女分手,竟在深夜埋伏於對方住處,見到心上人現身後,先是苦苦哀求復合遭拒,隨即老羞成怒,竟在大街上強行將A女拉上車,無視對方掙扎哭喊,粗暴地指侵及性交得逞。法院審理後,考量A男事後悔悟且與A女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

判決書指出,這起令社會震驚的感情暴力事件發生在某日凌晨。A男與A女原是一對情侶,兩人分手後,A男始終無法放下這段感情。案發當晚零時許,他開著車前往A女住處外守候,試圖做「最後的努力」。

沒想到,A女見到A男出現,態度堅決表示不願回頭。A男眼見挽回無望,主觀意圖從「哀求」轉為「強迫」,竟當街展現蠻力,將纖弱的小芳硬生生拽入車內。在狹窄的車廂空間裡,不顧對方極力反抗,違反其意願,接連以手指及性器官性侵得逞。事後A女身心受創,憤而報案。

法院審理期間,A男自知法網難逃,坦承所有犯行。法官審酌,強制性交罪本為3年以上重罪,但考量潘男雖犯下大錯,其手段主要為徒手強拉,未造成A女嚴重身體外傷,與其他殘酷暴力性侵案情節有別。

最關鍵的是,A男在審理中展現悔意,當庭向A女鞠躬道歉,並承諾賠償18萬元,雙方達成調解。A女見A男尚知彌補,也表示願意接受道歉。法官認為,若處以最輕3年刑度仍嫌過重,足以引起社會同情,符合「情輕法重」之情狀,因此引用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減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

●關心您
  ★吸菸有害健康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請您遠離毒品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防詐騙專線︰165
  ★報案專線︰110

  ☆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Learn how we helped 100 top brands ga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