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女子拍下性愛影像後,遭人外流。基隆一名劉姓男子去年收到該影像後,與陳姓網友分享,陳男卻將影像又傳至LINE群組中。被害女子友人在群組內發現後,轉知當事人,被害人憤而提告。警方循線揪出2人,將其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劉、陳二人觸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被害女子拍下性愛影像後,遭到外流,去年2月間,輾轉被劉男取得,隨後又傳給陳姓男子。而陳男將影片轉傳至性愛影片分享群組,事後又被轉傳到5個群組,因影像中清晰可見被害女子樣貌及身體特徵,碰巧被女子友人發現,轉知對方。被害女子氣憤之餘,決定提告。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劉男居住在基隆,而陳男則居住在台北,但該影片是由劉男傳給陳男,發生地隸屬於基隆地檢署,因此將案件移送給基隆地檢署偵辦。
劉、陳二人應訊時,坦承有轉傳女子的影像,其中陳男更坦言將影片傳至5個相關LINE群組。
檢察官認為,劉、陳二人所為已涉犯未經他人同意而無故重製及散布他人性影像、散布猥褻物品等罪,應已較重的無故散布他人性影像罪嫌處斷,將兩人起訴。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兩人並非將實體物品影像散發傳布於公眾或他人,劉男將影像傳給陳男後,陳男再將性影像傳送至LINE群組,該行為應觸犯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性影像罪。
法官考量2人有意與被害人調解,但被害人不願接受,且兩男無前科素行,家境小康,故依觸犯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性影像罪,判處2人,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