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心情不佳」!惡男持辣椒水虐猴硐貓 警48小時火速緝凶

新北市瑞芳猴硐貓村虐貓案,警方在接獲報案後 48 小時內迅速宣告偵破!瑞芳警分局於昨(14)日循線前往住處,將涉嫌朝貓咪噴灑辣椒水的 28 歲李姓男子逮捕到案。儘管貓村地形複雜、監視器斷點多,警方仍靠著「鷹眼小組」逐一比對進出人流與火車班次,成功鎖定犯嫌行蹤,全案訊後依《動物保護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案發後,瑞芳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動員「鷹眼小組」擴大調閱猴硐周邊及火車站內的監視器畫面。由於貓村巷弄崎嶇且遊客眾多,增加過濾影像的難度,但警方不放棄任何蛛絲馬跡,針對案發時間前後的出入人員進行清查,最終發現李姓男子形跡可疑。經追查其搭乘火車的動線,確認其身分並於昨日派員將人帶回偵訊。

據了解,新北永和的李姓男子供稱,因近期心情低落,10 日獨自搭火車前往猴硐散心。他在出發前先於百貨商行購買了噴霧式辣椒水,抵達貓村後竟將怨氣發洩在無辜貓咪身上,先後對 5 隻貓咪的臉部近距離噴灑,隨後便搭車離去。

這起虐貓事件發生在 10 日當天,巡檢人員在巡視時聞到空氣中飄散刺鼻臭味,隨後發現數隻貓咪不斷乾嘔、眼淚直流,呈現極度不適的狀態,立刻展開救援。消息在社群平台傳開後,引發數萬名網友憤怒譴責。所幸受害的貓咪在妥善照護後均已恢復健康。

警方嚴正聲明,保護動物是普世價值,根據《動物保護法》第 25 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受傷,最高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 200 萬元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挑戰執法底線。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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