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動電源冒充台灣認證 網拍業者瞎辯「複製貼上」被判刑

鄭姓女子進口中國行動電源,套用台灣品牌的商標在蝦皮賣,遭原廠艾蒙公司提告,鄭女辯不知情,只是複製網路資料,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譴責傷害台灣廠商的心血,依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判拘役50日、緩刑2年。

鄭女去年4月引進中國行動電源,在蝦皮賣場上架,還標榜台灣現貨,直接套用台灣原廠艾蒙公司的「IDEAMON」商標,並填寫專屬原廠的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證字號。艾蒙公司發現產品遭盜版冒名,並在北警中山分局報案提告。

鄭女辯解,聲稱自己只是在網路上搜尋這款行動電源的相關資料,接著就把查到的圖文資訊全部「複製貼上」到自己的賣場。她辯稱不知道這些內容代表什麼意思,也沒有自己去申請檢驗,單純誤以為只要是「相同的商品」,就可以直接共用別家公司已經申請過的證號。

檢察官認為,鄭女的行為可能涉嫌虛偽標記罪,有詐欺性質,同時觸犯網路販賣仿冒商品罪與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屬想像競合犯,依法從重依商標法處斷。

法官指出,台灣廠商投入大量心血研發,鄭女為牟利販售中國盜版品,損害台灣原廠權益且混淆消費者,破壞智財權聲譽,考量鄭女無前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陳列數量不多,加上告訴人無意求償,相信歷經教訓已知警惕。

台南地院最後判鄭女50天、緩刑2年以啟自新,同時,為建立其正確法治觀念,法院命其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並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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