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立法院舉行「賴清德總統彈劾案聽證會」,出席學者聚焦批評總統涉及違反憲法忠誠義務、行政院拒絕副署法律案構成重大憲政爭議,已明顯違反甚至顛覆憲政體制原則。藍委葉元之質疑,當一個人就能否決最高民意,中華民國還是民主國家嗎?
葉元之27日在《新聞大白話》節目提到,當初立法院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彈劾案?彈劾案要過其實不太容易,除了要2分之1提議,案子是過了,但彈劾案要過要3分之2同意,因為民進黨立委人數超過3分之1,他們一定會護航到底,所以最後可能不會過。
葉元之強調,可是這個過程要讓大家知道,為什麼賴清德要被彈劾?最主要的就是,賴清德可以要卓榮泰不要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我覺得這個是完全的違法亂紀!」因為我們的憲法,確實行政院長可以副署或不副署法律,但那個不是拘束立法院,那是寫在憲法裡面的〈總統〉章,那個副署權是對抗總統的!因為當初是雙國會,總統是人民選出,行政院長是立法院同意通過的的,兩個都算是有民意基礎,行政院長可以通過不副署去拘束總統,「所以不副署,從頭到尾都是打臉總統!」
「不是拿來否決立法院的法律!」葉元之質疑,結果現在在賴清德的指示下,因為卓榮泰都聽賴清德的,雖然不副署的是卓榮泰,可是都是總統叫他做的。卓榮泰可以三不五時,只要他看不順眼,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就直接不副署,已經好幾次了!那以後立法院幹嘛討論?卓榮泰有最後的否決權,是立法院的太上機關?但立法院才應該是最高的民意機關!
葉元之直言,當民意無法展現,一個人就可以否決最高民意機關決議出來的法律,我們還是民主國家嗎?這是妥妥的違法!所以要透過彈劾,讓大法官裁決,這跟政治性的罷免不一樣。台灣現在因為賴清德的專制,已經愈來愈不像一個民主國家了。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