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籍依親學生考上台大 教育部:依現行法律規定辦理

中國籍一名學生隨父母來台,持許可證在我國就讀普台高中,今年透過「繁星推薦」錄取國立台灣大學,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該學生年滿18歲成年後依規定必須離境,無法直接轉為中生就讀台大。教育部長鄭英耀今(30)日出席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前受訪表示,需依現行法律規定辦理。

教育部說明,普台高中該學生係屬「停居留許可」範疇,非就學資格問題,學生係以其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我國繼續居留與就學。

教育部也說明,大學學測報考資格僅有學歷限制(高三在學、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未禁止外國學生或中籍學生報考。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日出席協調會時則表示,陸委會一貫立場雖歡迎中生來台就讀,但此案涉及特定的居留身分轉換問題,現行法條找不到能直接為其解套的規定,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協商或研議修法。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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