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砸錢聘網軍抹黑吳秉叡性侵 蔣欣璋二審仍判無罪

新北市議長蔣根煌之子蔣欣璋,2023年代表國民黨競選立委期間被控花費250萬元聘請網軍,影射競選對手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性侵女助理,台北地檢署依選舉誹謗等罪起訴蔣等4人;台北地院去年8月判決認定蔣欣璋雖委託網路行銷,但對貼文內容並不知情,也無法證明有指示或共謀散布謠言,判蔣等3人無罪,僅將「網軍頭」蕭智鈞判刑6月;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北檢起訴指控,蕭智鈞是網路操作人員,曾透過PTT、Dcard、臉書等平台發文,藉以帶風向、提升討論熱度。2023年初,蕭男透過LINE向匿名人士「安安」購買大量Dcard外洩個資,包括姓名、科系、帳號、電子郵件及密碼;同年8月,經林峻漢介紹而認識立委候選人蔣欣璋,並受委託操作網路選戰,約定酬勞90萬元。

同年12月20日晚間,蕭智鈞以郭姓女子的帳號登入Dcard,發表「立委老闆,是時候該面對我了吧?」文章,內文抹黑吳秉叡性侵女實習生,引起社會關注,吳報案提告,檢警調循發文IP追查,查出蔣欣璋涉操作網軍虛構誹謗吳,意圖使吳不當選,起訴蔣等4人。

一審北院審理後認定,蔣欣璋委託蕭、洪處理網路行銷,但蔣對蕭發表的文章內容並不知情,鄧則是僅擔任總幹事、協助辦活動,洪男也未參與發表攻擊性文章。蔣、鄧、洪雖曾收到蕭提供的工作項目檔案,內含負面聲量操作規劃,但內容僅提及網路聲量維持與輿論分析,不包含該虛構文章。

且蕭男發文後,與蔣等人面談時曾因意見不合而發生口角爭執,法官因此認定發文內容是蕭的個人決定,其他人沒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不能證明知情或指示散布不實,因此判蔣等3人無罪;蕭男依違反個資法、選罷法、妨害電腦使用等罪併判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沒收犯罪所得45萬元。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宣判。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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