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黃姓男子昨晚喝酒後心存僥倖,竟然騎乘共享機車WEMO打算返家,但他在台北市街頭被巡邏員警發現騎車搖晃、面有酒容,員警示意他停車未果,他居然一路跑給警察追,最後卻不勝酒力自摔倒地被警方活逮。警方對他酒測,其酒測值達0.80毫克,警方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北市警士林分局警力在昨晚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北市承德路4段附近巷弄,發現一名機車騎士騎車明顯搖晃、面露酒容,員警以警用機車鳴笛並追上前攔查,同時示意機車騎士停車受檢,沒想到對方拒不配合,還一路加速逃逸。
員警見狀立刻通報線上警力實施攔截圍捕,當支援警力陸續趕來時,該名機車騎士最後在承德路4段因不勝酒力自摔倒地,被警方活逮。
警方查出這名機車騎士是61歲黃姓男子,他酒測值達0.80毫克,警方當場將他逮捕。
警方指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0項,「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酒駕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黃男不僅會吃上加重的罰單,再加上共享機車被警方扣車,也必須要賠償業者相關費用。
士林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另民眾如遇警方攔查,應配合靠邊停車受檢,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避免憾事發生。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