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3日下午發生一起拒檢肇逃案件,49歲江姓男子酒駕騎車上路,因紅燈右轉遭到警方盤查,心虛的江男當場落跑,油門一催就在巷弄間穿梭,還肇事撞翻一名女騎士,逃逸過程中為了擺脫員警,還準備衝上國道,但因轉彎時失控摔車,被迅速壓制逮捕。最後江男不僅因酒駕遭到移送,還得因一系列的交通違規吃上10萬2600元的罰單。
酒駕男衝高速公路甩開警 下秒失控打滑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於3日下午5時許,巡經草衙與和誠路口時,當場抓包49歲江男紅燈右轉,準備上前盤查時,江男卻心虛拒檢,隨即加速逃逸、沿巷弄高速穿梭。逃逸過程中,江男還在中平路撞上一名騎乘機車的婦人,竟未停留又肇事逃逸。員警同時以無線電通報警力支援展開圍捕,兼顧蒐證與安全距離,防止事態擴大。
追緝過程中,江男甚至直闖通往國道的匝道,企圖擺脫警方,但因酒後反應遲鈍,轉彎時失控打滑摔車,員警把握時機迅速上前壓制,順利將其逮捕到案。
江男坦承酒駕並因害怕受罰而逃逸,經酒測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觸犯《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及185條之4肇事逃逸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針對江男交通違規部分,「酒後駕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依違反同條例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依違反同條例第53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依違反同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依法開罰,共計最高新臺幣10萬2千6百元。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