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4天毒駕釀禍!逾6千人連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日毒駕案例頻傳,連續4天發生毒駕肇事案件。先是5月2日在高雄有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3日馬上又發生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的憾事,3日在基隆市政府前面,又有一名駕駛不明原因逆向,先撞倒機車騎士又撞臨停休旅,車上搜出喪屍煙彈 (但檢測陰性)。沒想到不只這樣,今天隨即又傳出有賓士MPV連續撞上14輛車的意外,經檢驗呈陽性反應,引發外界關注。網友提出嚴懲、最重死刑,為此法務部回應,承諾會進一步研議。

早在最近接連發生毒駕案以前,民眾就已經於3月8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連署,要求針對毒駕、酒駕加重刑度,致人於死者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附議人數超過6,000人以上通過。

法務部回應,目前毒駕已經經過多次修法,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有關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將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累犯再犯則最重可處無疑徒刑。

現行規定儼然不夠嚴格,連續幾日發生毒駕案例,也讓民眾對於相關意外的不滿進一步升高。為此,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修法部分,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關心,將會廣納民意,進一步研議是否修法。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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