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線路月賺7千 苗栗男當「詐團幫兇」被判刑

苗栗縣一名徐姓男子,因貪圖每個月7000元的額外收入,竟將住處化身為詐騙集團的「電信轉接站」,協助架設自動轉接設備,導致一名無辜婦人誤入詐騙陷阱。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認定徐男提供通訊線路助長詐欺歪風,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徐源良明知通訊軟體Telegram上暱稱「招財貓」的人,開出每月7000元的高價,要求他出名代為申請市內電話線路,並在住處安裝通信設備供他人遠端使用,顯然是為了規避檢警查緝。徐男仍利慾薰心,於去年3月間向中華電信申辦兩條市話,並任由對方在其苗栗市住處架設DMT(數位式移動節費設備),作為詐騙電話的中繼轉接站。

詐騙集團隨即於同年7月利用該線路,撥打電話給一名被害婦人,冒充其兒子佯稱「要換手機需借錢」,婦人一時不察被詐騙。警方循線追查,在徐男住處當場查扣電話線及中華電信ADSL數據機。

法官審酌,徐男正值壯年,卻不循正軌賺錢,反而提供線路供詐團使用,不僅增加執法機關查緝困難,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7000元報酬及扣案電信設備,全數沒收。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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