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5月15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5月14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5年5月14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遠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本會檢查局於114年11月13日至12月1日對宏遠證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公司自營部未檢視所提期貨交易避險需求之合理性、自營部所訂風險管理辦法未訂定非避險交易作業程序且未提報董事會通過、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作業未向投資人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所收取之費用、未確實辦理個人資料盤點作業及未辦理委外事項之風險程度等評估與管控情事,顯示宏遠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宏遠證券新臺幣60萬元之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翁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12
<新聞來源:MOPS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