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找傳播妹開趴遭通風報信 桃園男凌虐好友致死判15年

桃園市34歲邱姓男子2年多前不滿陸姓友人趁他吸食笑氣昏迷,不僅擅自拿他的錢支付傳播妹坐檯費,還向其妻通風報信當抓耙子,憤而對陸男施以酷刑凌虐、關狗籠5小時,最後將人丟包新北市樹林區,陸男被發現後送醫不治,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邱男犯罪手段殘忍,導致被害人在有意識且痛苦下死亡,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近日依殺人罪判處邱男15年徒刑。

邱男在2024年3月10日凌晨與陸男到桃園後站的摩鐵開笑氣趴,並找來傳播妹坐檯助興,邱男不滿陸男趁他昏迷,擅自開他的車,拿他的錢支付傳播妹坐檯費,還向他老婆通風報信,怒將陸男上銬後持刀具、電擊棒、甩棍及空氣槍攻擊,又將他帶到八德區1處工廠,以天車將人吊起持續虐打後,關進狗籠長達5小時。

邱男擔心陸男哀號聲過大,當天上午將奄奄一息的陸男塞進自己賓士車後車廂後駕車離去,摩鐵人員發現房間染血報案,警方一路追緝邱男,邱男車子在新北市樹林區墜落山溝後,邱男見陸男想逃,竟再持玻璃酒瓶朝他頭部狂毆一頓才罷手離開現場,並將陸男丟包在現場,陸男被人發現後緊急送醫,仍在當天下午傷重不治,警方循線桃園平鎮逮到邱男。

國民法官法庭指出,邱男對私刑拘禁、凌虐陸男坦承不諱,並有檢察官提出的各項事證,於車輛翻覆現場明知陸男大量失血、生命垂危,不但任由陸男持續失血,還繼續動手毆打,最後將人遺棄現場後逃離,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邱男殺人及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犯行足堪認定,並從一重依殺人罪處斷。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邱男有毒品、槍砲等前科素行不良,僅因與被害人有糾紛即犯案,思考模式偏執,主觀惡性及可責性確實重大,另審酌邱男犯罪手段殘忍,導致被害人在有意識且痛苦下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永難彌平的傷痛,且犯後否認殺人犯行,僅坦承凌虐、拘禁事實,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等理由,依殺人罪判處邱男15年徒刑,扣案犯工具依法宣告沒收。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Learn how we helped 100 top brands ga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