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公益侵占、詐領補助款 前民進黨新北議員黃俊哲收押禁見

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涉嫌於多年前利用人頭詐領居家照顧補助款20萬餘元,另涉將他所掌控的公益團體款項300多萬元挪為私用,還在一起土地分割案中,疑收受建商款項400萬餘元,關說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加速進行,新北地檢署前天(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發動搜索黃俊哲等人住居處等,約談黃男等7人,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刑法公益侵占、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聲押禁見黃俊哲及前服務處主任唐龍輝、助理胡苡瑄共3人獲准。

本案是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佳蒨指揮廉政署偵辦,總共約談7人,包含黃、唐、胡、曾姓建商、公益團體負責人、詐領補助款人頭等共7人。

經訊問,檢方認為黃、唐、胡3人涉刑法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黃俊哲另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地主交付的賄賂,涉犯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其中黃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唐、胡2人亦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有羈押禁見必要,今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嫌行賄曾姓地主以100 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諭知交保2萬元、限制住居及請回等。法院昨日傍晚已裁定黃等3人收押禁見。

據了解,黃俊哲還擔任議員時利用實際掌控的協會,媒介人員進行居家照護,卻涉嫌找1名人頭向新北市政府詐領補助款約20萬餘元;另於多年前,利用他所實際掌控的另一個協會,將捐款挪為私用,金額高達300多萬元;甚至於4、5年前,接受一起土地分割陳情案時,疑收受曾姓建商賄賂,向新北市政府關說加速進行。

黃俊哲被控於2022年選前,由父親黃忠信及辦公室主任唐龍輝等人,以高級禮盒向43位選民賄選,新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一審判黃俊哲當選有效;高等法院二審於2024年認定黃父等人幫黃俊哲賄選,應視為黃俊哲本人賄選,逆轉改判黃當選無效確定;黃就此失去議員資格。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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