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修《刑訴法》嗆賴清德也提案 綠揭真相:要被打臉幾次

藍白修《刑訴法》增「柯文哲條款」 稱賴清德也曾提案
民眾黨團欲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擬刪除羈押要件「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提案,把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個月,審判中不得逾二月,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及審判中均不得逾一月。不過遭外界質疑是「柯文哲條款」,且綠委也稱該修法最先受惠的是詐騙、毒品、黑幫等等犯罪集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今天表示,這版本的精神是採取2008年賴清德立委,當時為了尊重人權所提出來的修法版本,這次能排審,也是幫賴清德委員圓了未了心願;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痛批民進黨搞認知作戰,指賴清德2008年在當立委時提的《刑訴法》修正草案,對於羈押的要件、期間,比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幅度還要更大。

民進黨:是要被打臉幾次?時空背景不同 不能混為一談
對此,民進黨回應「民眾黨是要被打臉幾次?」,黃國昌主導惡修《刑訴法》在明天將送交委員會審查,但民眾黨面對社會質疑聲浪,卻聲稱「民進黨過去也曾提過」,甚至指責各界批評是「亂貼標籤」;但民進黨去年8月就已經解釋過。17年前有特偵組時代的特殊背景,對應的問題不同、修正內容也不相同,根本不能混為一談,黃國昌別再偷換概念。

民進黨質疑,如果不是為了特定案件、人士,黃國昌是要幫詐騙集團跟毒販嗎?是要為虐童犯、共諜案脫罪?如果修法通過,未來犯罪集團恐怕都要拍手叫好。即使罪犯可能串供,檢察官也無法聲押、法官無法裁押;羈押期限不足,可能變相迫使司法機關提前放人;檢警搜索、約談期間,被告仍可自由聯繫同夥,增加串供風險;法院要將交保改羈押,必須先通知被告到庭,等同提前「預告」,大幅增加棄保潛逃風險。

民進黨批評,藍白口口聲聲要打詐、反毒,實際上卻對罪犯敞開大門。如今藍白堅持提案,讓自己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卻讓全台詐騙、毒品、黑幫、洗錢集團通通跟著受惠。但第一線檢警怎麼辦案?被害人的權益誰保護?藍白根本不在乎。民進黨也嚴正呼籲,請黃國昌和藍白立委撤案,別再傷害司法。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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